南韓將豁免券商至 1 月 31 日的擔保品維持要求

南韓金融監督院宣布,將自 11 月 9 日起核發不採取行動函,豁免證券公司在信用借貸業務中的擔保品維持義務,豁免期限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。豁免期間,證券公司可依市場狀況調整擔保品維持比率。此措施旨在緩解股市大幅下跌後強制平倉可能激增的疑慮。

南韓金融監督院宣布,將自 11 月 9 日起核發不採取行動函,豁免證券公司在信用借貸業務中的擔保品維持義務,豁免期限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。豁免期間,證券公司可依市場狀況調整擔保品維持比率。此措施旨在緩解股市大幅下跌後強制平倉可能激增的疑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