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国将豁免券商至1月31日的抵押品维持要求

韩国金融监督院宣布,将针对证券公司的信用贷款抵押品维持义务出具不采取行动函,豁免期限至2027年1月31日,相关函件自11月9日起发出。豁免期间,证券公司可根据市场状况调整抵押品维持比例。此举旨在缓解市场对股市大幅下跌后强制平仓激增的担忧。

韩国金融监督院宣布,将针对证券公司的信用贷款抵押品维持义务出具不采取行动函,豁免期限至2027年1月31日,相关函件自11月9日起发出。豁免期间,证券公司可根据市场状况调整抵押品维持比例。此举旨在缓解市场对股市大幅下跌后强制平仓激增的担忧。